“短信轰炸机”,多少监管拦截系统失灵了?

在软件中输入对方手机号,可使对方手机24小时内不间断地接收短信,日发送量可达千条以上,此软件即“短信轰炸机”。据南都记者了解,短信轰炸机多被人用来恶搞、骚扰他人,尤其是一些暴力催收者,也有黑客把“短信轰炸机”当辅助工具,用于盗刷被轰炸者的金融消费平台。 (11月18日《南方都市报》)

“短信轰炸机”有两个违法的属性。一个是,借助“短信轰炸机”进行恶搞和骚扰,对同一手机号码进行轰炸,让对方遭受轰炸的侵袭,主要目的是用于打击报复;一个是,不法商家借助“短信轰炸机”推广不法广告。无论属于哪一种情况,“短信轰炸机”都是罪恶的源泉。

在网络商家平台上,“短信轰炸机”十分普遍,很多商家都在销售。还有专门从事“短信轰炸机”销售的人员,直接告诉购买者“可以让对方患上精神病,很解恨”。“短信轰炸机”炸开的其实是监管漏洞。

每一款非法软件,背后都有一批研发者,类似于“短信轰炸机”的恶意软件很多。但是在打击查处的时候,往往没有做到追根溯源,研发的黑客被打击的很少,即使被打击了,也不能让他们因此长点记性。大家还记得很多年前轰动全国的“熊猫烧香”病毒软件的研发者吧,这个黑客是打击最严厉的,被判处有期徒刑。尴尬的是,“熊猫烧香”研发者竟然成了商家争抢的“技术人才”,还没有出狱一些公司就伸出橄榄枝。对于黑客打击的疲软,让更多人在灰色链条上存活。

很多违法的软件,很多病毒的软件,明眼人一看就是违法的产品,却能公然在网络平台上销售,就像窃听器、变声器、偷拍器,明明就是法律所禁止销售的产品,却能够在网络平台上热销。那么,对于网络平台的监管,是不是说明成为了摆设?对于网络销售平台的监管,有着诸多的约束规则。当这些约束规则走不出红头文件的时候,监管责任是到了该追究的时候了。

所有购买“短信轰炸机”的人,一定都存在问题。不管是做广告的,还是打击报复他人的。想起某地发生的一起事件。一位市民的手机号码一天接到同一个手机号码发送的1000多条骚扰短信,结果他去报警,警方的说法是,需要双方自己解决,不属于警方负责的范围。明明是恶意发送短信,难道就只能属于民间层面的纠纷?

值得一说的还有垃圾短信拦截的问题。“短信轰炸机”公然发送骚扰短信,垃圾拦截系统真的失灵了?

广东保信律师事务所律师江小春说,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看来,“短信轰炸机”确实需要一场法律执法的轰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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