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死你”网上叫卖 一种被称为”手机的轰炸机”

  “你还在为讨债无望而烦恼吗?还是虽上过当受过骗而却拿对方没辙?只要你用了我们的这个高科技呼死你软件,既能把对方烦到绝望而顺利讨到债,又可帮你出气,严惩诈骗分子!”

 (本图搜集于互联网)

  对于急于讨债、“出口气”的人来说,以上这段话无疑极具诱惑力。最近,一种主要功能为“帮人讨债”的“呼死你”软件广告开始频频在许多网页上出现。使用这种软件打电话,可模拟任意主叫号码,呼叫1万个号码只需要20分钟左右,因此被称为“手机的轰炸机”。

  “前无古人”的呼叫速度

  6月16日,记者在搜索引擎里输入“呼死你”软件,一下出来了数百个相关的商业网站,其中包括淘宝、易趣等知名购物网站,售价从200元到500元不等。记者选择了一个叫做“润山阳光网络公司”的网址进入,按照卖家留下的QQ号,与其取得了联系。

  这个网名叫“一呼万应”的卖家告诉记者:他所代理的“呼死你”软件,是目前唯一全自动使对方电话不停地响直到停机的软件,没有其他任何费用;网上其他商家卖的软件只能打1个号码,而他的软件能同时拨打无数个电话号码,对方电话即使有来电防火墙也无济于事

(本图搜集于互联网)

  当记者表示怕对方追查到自己IP地址时,“一呼万应”表示:“理论上很难追查到IP!你想,你模拟什么号码对方就显示什么号码,随便是国内外哪个城市、地区的电话代码,再加上手机号,而且还会不停地变换来电号码,怎么能查出真实的IP地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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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打消记者的顾虑,“一呼万应”告诉记者,他已经卖出了好几百套“呼死你”,从来也没出现过买家找上门来、说软件不好的事情。“‘呼死你’用的是动态机制原理,最高日呼叫达到60万次,而且错误率几乎为零,从没有哪款群呼软件能达到如此快的速度,可以说是‘前无古人’了!”

  使用者涉嫌侵犯公民通信自由

  “利用非法软件骚扰来讨债并不明智!它是一种很明显的信息骚扰行为,涉嫌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权利!”北京市元泓律师事务所律师曹旭升认为,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除了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曹旭升认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应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非法软件界定标准尚存法律空白

  “但不管是治安管理处罚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还是软件产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和处罚的仅仅是使用行为人,现在法律法规层面上出现的最大空白,就是没有针对软件开发人的惩罚措施、缺少对非法软件的界定标准。”6月17日,北京市律师协会信息网络与电子商务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秘书长魏士廪向记者表示,如今互联网世界里包括“呼死你”在内的各种非法软件泛滥,但由于相关法律法规的缺位,所以很难从源头上来治理非法软件。

  作为长期研究互联网法律问题的专家,魏士廪表示,现行的软件产品管理办法所禁止的非法软件产品,只涉及了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含有计算机病毒或不符合我国软件标准规范等几个特点,很难将攻击器软件涵盖在禁止的范围内。

 “所以应该扩大上述规定的内涵和外延,增加区别非法软件的界定标准,把主要功能是侵犯他人合法权利的软件认定为非法软件,包括破译他人秘密的软件、‘呼死你’在内的攻击器软件、甚至是以前争论颇为激烈的‘流氓软件’‘恶意软件’等,并增加相关的处罚措施,这样才能从源头上整顿非法软件!”

  通信企业应负有反技术措施义务

   由于“呼死你”软件在一定程度上具有较强隐蔽性,给公安机关以及相关管理部门的查处带来较大的技术难度,如果没有通信企业的配合,更是难上加难。

  “通信企业技术实力强大,对非法软件采取反技术措施应是通信企业应尽的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所以应考虑将该义务明确写入法律条文之中。”魏士廪认为,在明确通信企业对非法软件采取反技术措施义务的基础上,还得细化通信企业违反此义务的行政惩罚措施,在有证据证明通信公司明知非法软件而仍为其提供便利通信通道的情况下,也应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和承担相关连带民事赔偿责任,这样才能加大对非法软件的治理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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